由於日前有某家壽險公司的保戶家人發現,保單上的被保險人簽名非其所親簽,以致保險公司退還保費2千萬元,在業界喧騰一時,而致多家業者積極展開內部查核,並也揪出許多非親簽的保單,處分多名業務員。壽險公會便提醒業務員招攬保單時,千萬別便宜行事,應協助保戶確實填寫要保書等文件,才是自保之道。
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保戶申訴案中以「業務員招攬紛爭」的案件相當多,其中關於保戶填寫保單內容資訊的正確性及是否為其親自簽名等部分,因為涉及保單未來的價值、保險理賠等權益,一旦發現有偽造非親自填寫的話,恐涉及民事、刑事等相關罪罰。
一家壽險公司的保戶陸續投保五、六十張保單,保費總額高達近3千萬元。未料,其子女發現父母保單中的被保險人,卻不是他們親自簽名的,因此向保險公司主張保單無效退還全額保費。而保險公司最後同意退還2千萬元,雙方達成和解,保戶子女則另打算透過司法向業務員求償剩餘保費。
壽險業界人士表示,這陣子前7大壽險公司中的某些業者,主動電訪保戶及被保險人,確認要保書上的簽名是否為其親簽,而因此揪出數百萬至近千萬元保費的保單有此問題,因而與要保人、被保險人重新確認要保書正確性之外,還對負責的業務員處以暫停招攬六個月的處分。
壽險公會表示,非親簽保單問題陸續傳出,而且金額難以統計,保險公司除了平日加強督促業務員招攬保單時,務必請要保人、被保險人親自簽名及了解保單條款內容之外,也會配合保險局政策主動查核要保書的正確性,希望降低這類爭議案,建議業務員務必確實做好每一環節,勿便宜行事,以免落得退款,甚至吃上涉嫌偽造文書的刑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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