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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Nicole Hsu

2020年善用免稅額度,打造您的財富智慧

已更新:2021年4月6日



新年快樂,鼠年吉祥!每逢新春假期,孩子們總是會歡天喜地收到長輩致贈的紅包,我們都知道「給孩子一條魚,不如給他們一隻釣竿」這個道理,即使子女收到金額再大的紅包,若沒有完整的金錢教育和準備,也不可能讓他們學會運用金錢。


其實,不只是孩子,就連我們大人自己,往往也沒有好好學習如何妥善把金錢傳承給下一代;畢竟華人傳統觀念中,多半強調升學與課業成績,給子女的財富教育相對欠缺,沒有財富智慧的孩子長大了,不免為如何省錢、賺錢煩惱,觀念更加偏差者,可能就淪為社會新聞中許多憾事的主角:情節輕者花大筆金錢買Line貼圖或者是玩線上遊戲,嚴重些的就會造成子女爭奪遺產、把家產敗光等等案例!身為長輩,我們應該從自己做起,善盡責任,先了解什麼是完整的財富規劃,趁著這個新春長假,就讓我們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開始當個為全家財務負責的大人吧!


1.善用免稅額度 贈與子女財產

如果想要將財產傳承給子女,最直接的方式當然是贈與,不過自2017年開始贈與稅調高、由10%增為累進稅率最高20%,因此每年220萬元的免稅額度,便顯得非常重要。

這220萬元的計算方法,是贈與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止,累計金額不得超過220萬元,也就是不管接受者有多少人,贈與的上限即為220萬元;身為父母,每人各可以贈與給子女220萬元、合計440萬元,子女接手後可自行置產或投資,未來的現金股息、租金或投資報酬即歸屬子女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您是即將升格為公公婆婆、岳父岳母者, 子女婚嫁時父母兩人各自還有贈與給成家子女100萬元的額度,可以不計入當年贈與總額;例如孩子在31歲結婚,爸爸媽媽在孩子結婚當年各有320萬元的贈與財產額度;實務上孩子婚後6個月內的贈與,都可主張為這種一次性贈與,但當他滿32歲的那一年,贈與額度又恢復為各220萬元,大家可善加利用政府設定的免稅額度。


2.記得指定受益人

除了直接贈與,投保壽險也是許多人傳承資產的當然選擇。在保險規劃上,首先要提醒大家,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相同」時,務必記得設定保單的「指定受益人」,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原因是,若無指定受益人,繼承人(通常為子女)繼承保險給付金時,這筆給付就會被列入他們的財產所得、計算稅金。因此您一定要依照順序將家人一一指定為保險受益人,且不論指定幾位,最後要記得加上法定繼承人,如此才可避免被保險人與指定受益人若不幸同時身故時,繼承人面臨繳稅的困境。


依照稅法規定,保險金死亡給付在$3,330萬元以下者,可免課遺產稅,因此絕大多數民眾可說都在免稅範圍內;但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由於保單是要保人「具有財產權利的價值」,加上不少人採用「要保人填自己,被保險人是兒女,受益人是孫子女」這樣有欠周全的規劃,因此很容易被國稅局查稅、甚至罰鍰。


3.避免稅務爭議 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設定

其實,國稅局查核保險給付金時,依據的是「實質認定標準」,可別以為親屬往生距離投保已有相當時間(例如:一年以上),就可免於課徵遺贈稅,只要被保險人當初投保時的身體健康、財產收支狀況不符合保障精神,還是有可能被追稅。您投保時如果有稅務考量,除了指定受益人外,最實際的方法還是趁年輕、身體健康時及早投保,做好逐年規劃。


畢竟當風險尚未露出苗頭就提前準備好,花費成本較少,才是保險的本意;無論是罹病後投保或高齡者投保,其實都有違保險商品設計的精神,而且高齡投保究竟是幾歲算「高齡」,是85歲、75歲還是65歲?罹患哪幾種疾病才被列為「重病投保」?這些問題,國稅局其實皆有相當的範圍得自由認定,因此投保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設定,實在不可不慎。舉例來說,民眾若選擇躉繳投保(一次繳清所有保費),或者短年期的保險商品,雖然可以將大筆現金作為保費支出,但其保險的保障意義顯然很薄弱,若與被保險人的存款、收入不成比例,國稅局便可以銀行帳戶等明確的財務數據佐證來查稅。


最後還要提醒讀者一點小常識,財產繼承人(即納稅義務人)在填寫遺產稅申報書時務必記得填上被繼承人的投保資料、並檢附保單等相關文件;千萬不可心存僥倖,認為不會被追稅,或自作主張、以為相關保險無遺產稅問題而未照實通報。因為只要有檢附資料,往生者生前投保的保單即使被認定須課稅,您頂多只須「補繳」一筆遺產稅,不至於因為文件未填、平白被國稅局認定為「逃漏稅」,而無辜遭到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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